2015年12月30日,省科技廳組織領導干部學習了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》,省科技廳廳長盧建軍作重要講話,要求在委廳系統積極營造普法、學法、用法的良好氛圍,不斷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。
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<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>的決定》于2015年8月29日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。同日,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三十二號主席令予以公布,修改決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這是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頒布實施近20年來的第一次重要修改。它立足我國當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面臨的新情況、新問題,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《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》的要求,在總結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,著力解決當前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突出問題,對現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作了重要補充和完善。 |